彰化縣埔鹽鄉南港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廚工甄選簡章
壹、甄選錄用名額:正取1名(係臨時非編制人員),備取若干名,列冊候用。
(備取有效期限至民國110年2月25日止)
貳、甄選資格: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,男女皆可。
二、具有行政院勞動部(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)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技
術士以上及格證書。
三、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。【錄取人員需出具區域醫療院所以上(例如:彰化基督教醫院、秀傳紀念醫院、行政院衛生署彰化醫院…)核發「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」合格證明(含X光、血清、皮膚、糞便、傳染性眼疾、A型B型肝炎、傷寒等),凡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,即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】。
參、簡章下載:請逕至本校公告欄(http://www.ngps.chc.edu.tw/)免費下載,或洽南港國小輔導室免費索取。
肆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月29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止 (假日及逾期均不受理)(每日報名時間:上午9時至下午4時)。
伍、報名地點:南港國小輔導室。(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埔菜路29之2號。TEL:04-8850169)
陸、報名手續:限親自或委託報名(免報名費),不受理通訊報名,並請備妥以下文件,若未備齊核驗資料或僅持影印本而未繳驗正本,均不受理。
一、填具報名表、准考證、具結書(附件1、2、3、4)。
二、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:正本驗訖發還,影印本由學校留存。
1. 國民身分證﹙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者,均不得報考﹚。
2. 行政院勞動部(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)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。
3.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
4. 餐飲或學校廚工相關工作經歷 (無者免附)。
三、委託報名者須繳委託書(附件5)乙份(受委託人需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核驗)
柒、甄選日期、地點:
一、日期:110年2月1日(星期一)上午9時00分。
二、地點:彰化縣埔鹽鄉南港國民小學
(請攜帶准考證、身分證於上午9時50分前至本校輔導室完成報到手續)
捌、評選方法:口試(每人以 8分鐘為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