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[11103362]公告:
因應疫情升溫,彰化縣立各級學校自即日起,暫緩辦理跨縣市校外教學、畢業旅行、隔宿露營等至本學期結束,以維校園師生安全。
另游泳教學暫緩辦理至4月底,等候縣府通知。
校園防疫措施
(一)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,特殊情況需經學校「防疫緊急應變小組」同意,入校時應採實聯制、體溫量測及全程佩戴口罩。
(二)禁止額溫≧37.5℃、耳溫≧38℃者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入校,並應確實落實「生病不上班、不入校(園)」。
(三)全校師生除用餐、飲水外,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。
(四)飲水機定期清消,禁止以口就飲。
(五)教室內用餐,學童取餐後,於個人座位食用,用餐使用隔板,不併桌、不交談。
(六)廚務人員佩戴個人專用的防護用具。
(七)配膳人員固定,配膳過程不說話。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(打菜)作業,落實正確手部清潔、量測體溫、戴口罩、配膳不交談、不嬉戲等防護措施。
(八)部分課程依照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規範調整,如體育課從事運動時,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,得不佩戴口罩,無運動行為或運動行為結束時佩戴口罩。
(九)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,採「固定座位」、「固定成員」實施,並落實課堂點名。學校以跑班方式實施教學活動者,亦同。
(十)每日量三次體溫【上學前、入校、下午上課前】。請家長在家就要量測孩子體溫,如發現孩子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,應主動通報學校,並落實生病不上課。
(十一)如發現學生到校後有發燒、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,應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,以避免傳染他人,並應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,以及維持空間通風,並安排專人陪同等候家長帶回休養並就診,於當日回報就診結果。
(十二)除用餐及飲水外,全程戴口罩,勤洗手、遵守咳嗽禮節。
(十三)每日定期針對教室、盥洗、交通車等常用空間清消,交通車造冊、固定座位,保持環境通風,開冷氣時對角處要開窗至少15公分。